
關于我國的養老模式,目前被提及的不外乎六種,分別是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居家養老、候鳥式養老、老年地產養老及以房養老。
對于上述養老模式中的前三種,上海市政府曾在國內率先提出“9073”的規劃。即90%的老人居家養老、7%社區養老、3%機構養老。然而,近期出現了不少對該規劃的質疑聲。首先,有人質疑社區養老模式,認為社區養老無非是對居家、機構這兩種養老模式的補充,由于無法提供大量床位,故其本身不能被算作一種養老模式。持這種觀點的人實際上沒有完全理解“養老”的涵義。何謂養老?我們在這里所指的是,身心功能存在各種、各級障礙,需要接受不同程度非醫養護理的老年人如何安度余生。從這個角度而言,一種養老模式是否成立,關鍵不在于能否提供床位,而在于它是否可使身心障礙老人一如健康老人一樣安度晚年。如有的老人雖住在家中也有人陪護,身體情況無須入住養老機構,但專業的康復訓練無法在家里享受到,這就需要所在社區提供相應的服務。這些既無法完全在家中養老又不必入住機構的老人需要的正是社區養老這一模式。再者,作為老齡化程度很高的城市區域,所有社區都居住著大量老人。因此,社區養老顯然是一種不可或缺的養老模式。另外,健康老人也會參與社區活動,這時他們接受的服務與社區其他人群無異。
其次,有觀點認為“9073”中機構養老的比例過低,未來至少應提至10%以上。三種模式在功能定位上的核心區別在于老人需接受的非醫養護理的程度。程度越重,專屬非醫養護理的成本越高,又因人員設備等資源的相對稀缺性,這些老人才有必要走出家庭到社區乃至走出社區到機構去接受服務。如果今后非醫養護理資源實現量質齊升,很多護理需求完全可在社區甚至老人家中完成。如此,則機構或社區養老的需求將會逐步降低。而在民營養老機構因諸多瓶頸短期內無法大量增加,各級政府在養老床位上的財政投入的增長幅度已近上限的情況下,大幅擴充養老機構的主張有欠妥當。況且,從日歐等國多年來的發展情況看,機構養老的降溫和向社區、家庭養老的回歸也是大勢所趨。
養老地產養老與候鳥式養老最近被廣泛提及。養老地產界為了招徠生意甚至新建了不少所謂養老社區。然而,我們需要看到,在我國老齡化程度很高的一二線城市區域,土地資源很是稀缺。況且,讓大量老人離開居住多年的家庭和社區,放棄原本已經經營多年的三種養老模式,以不菲代價入住養老地產,家庭及社會成本過高。更何況即便排除部分短線牟利套現的現象,大部分養老地產只具備接受健康老人的能力,不論是軟件還是硬件,尚無法提供專業的非醫療護理服務。而說到候鳥式養老,無非是指部分老人每年冬夏遷徙到冬暖夏涼的城市居住的一種模式。從上述關于養老的定義而言,對于為求生活適宜能夠長期往返于兩地乃至多地的老人,這無非是一種需要以健康的身心為前提的生活方式,不能算是養老模式。等到這部分老人隨著年齡增加身心功能逐步下降,無法繼續遷徙后,他們才會產生實際養老需求。至于炒得火熱的所謂以房養老,其實質無非是養老資金的籌措途徑之一。
未來一段時期內,居家、社區、機構三種模式仍然將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主流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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