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院須知:
1、入院需委托人,委托人需持本人及入住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復印首頁和本人戶口頁,身份證復印需正反兩面)到院內簽訂協議;
2、入住時需進行健康體檢(肝功能和五項指標、胸片、心電圖、血常規),無傳染病,精神病方可入??;入住時委托人要將老人詳細情況告知本院,有精神病史、自殺、自傷和傷害他人行為傾向的人員,本院拒收。如委托人隱瞞病情,老人在入住期間出現自殺、自傷和傷害他人所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負全責;
3、入住人需帶自己的日用品和換洗衣服(不宜多帶),其它在院生活用品由本院統一配置,一次性收取成本費(每2年更換一次,再收取成本費);
4、入住時需交納醫療備用金,待出院時返還;
5、入住后繳費超過半月按整月計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計算;
6、新入住老人需進行生活能力評估,實行一個月試住,試住期間暫定護理級別不作為正式入住的護理等級,試住期間本院根據老人的身體實際情況與委托人商定老人的護理等級;
7、各項收費標準,根據相關部門規定適時進行調整。